作者:admin 點擊量:17405
根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第60號令)第八條的要求,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同時,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不履行“亮照經營”義務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經營性網站發放“電子標識”,是履行國務院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職能的具體舉措,以引導和幫助網絡經營主體主動公開其真實合法的市場主體資格信息,促進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
電子標識的申請和發放,實行“經營主體自愿申請,工商機關審核發放”的原則和方式。凡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市場經營主體并開設有網站(網頁)的,均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電子標識,通過登錄長春網絡商品交易監管服務網申請注冊、網上預審核通過、現場提供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發放電子標識。申請者應將電子標識貼置在其開設網站(網頁)的首頁醒目位置。
申報材料
1、網絡管理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ICP備案號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域名證書或者域名授權使用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經營主體備案申請表。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辦理流程
1、網上預申請:
?。?)先進入工商網絡商品交易監管服務網,長春地區網址是http://www.ccgswljg.gov.cn。
?。?)在首頁注冊賬戶。首先輸入工商執照注冊號,系統會自動匹配執照其他相關信息,然后自定義用戶名和密碼,填寫注冊人手機號。
?。?)填寫電子標識申請頁面。注冊成功后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登陸。
?。?)進入用戶中心頁面,點擊電子標識-電子標識申請,進入標識申請頁面。填寫企業涉網信息,上傳網絡管理人員身份證、營業執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ICP備案證明、域名證書的電子掃描件,最后點擊申請。
2、現場提交材料備案:
網上預申請通過后,企業需到工商局網絡監督管理分局提交材料,分局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提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